“假烟假酒假味精,假医假药假郎中,假书假画假古董,假兵假官假文凭。”天天打假,年年打假,这假却越打越多。有人认为,假冒伪劣的猖狂,虽然反映社会诚信的严重缺失,但更反映政府监督的严重缺位。因为,对社会诚信道德的缺失,尽管可以积极施以教育,但要完全见效,恐怕也难,社会上总会有人见利忘义,造假售假,问题是政府在这方面要严加管理,严加监督,“假”的尾巴稍有露头,就紧紧抓住,依法将它割掉,不让其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这一看法是有道理的,打假需要强化政府的监督职能。不过,最近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牵连出一个问题,就是司市场监管之责的政府工商部门,其中一些人竟也在造假。结果,假掩护假,假包庇假,假纵容假,以至假越“打”越猖狂。这里进一步提出一个问题:对监督者还要有监督。
阜阳工商局,作为在市场上打假的一个主要打假机关,它在打假中的一个假动作,是有的人循私舞弊,搞权钱交易。有两名工商所副所长接到过投诉,知道市面上有劣质奶粉,而且已经知道一婴儿被劣质奶粉害死,销售点也已承认出售伪劣奶粉,他们却虚幌一枪了事,不汇报,不移交司法机关,以至伪劣奶粉在当地长期存在,对数十名婴儿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原因在于他们接受了销售商的贿赂。这样的打假机关与打假人员,已经异化为对造假售假的“保驾”,本身也就变为假的了。可以说,哪个地方假冒伪劣猖狂,屡禁不止,哪个地方的打假机构中也必然出了假。那些原本是假冒伪劣“克星”的市场监管者,变成了假冒伪劣的“保护伞”。不严惩打假机关这个“假”,再多一些监督人员也没用。
阜阳工商局在劣质奶粉事件中的另一个假动作,是虚与委蛇,做表面文章。今年1月,由于当地媒体的揭露,阜阳市工商局对全市奶粉进行了一次清查,据说对189户销量较大的劣质奶粉经销商立了案,其中148件是太和县工商局上报的,可谓“战果辉煌”,但这却是假的。4月以后,劣质奶粉事件闹大了,上级要调阅太和县“立案”的148件案件的卷宗,本来就没有立案,何来“卷宗”?太和县工商局一位副局长带领全县20多个工商所头头聚在一起挑灯夜战,一夜赶制了140多份查处劣质奶粉案件的卷宗,这些卷宗上被询问人、当事人以及纪录人的笔迹都完全相同,一看就是在造假。但是,造假者却脸不红心不跳,前者虚报“战果”是为了邀功;后来伪造卷宗,是为了掩盖失误。他们行动的轴心,是一切围着自已转,哪里还有一点执政为民的思想?这样的打假者,对假无损,只能使政府的诚信形象严重受损。
因此,为了有效地打假治假,首先要在打假机关和打假人员中打假,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打假执法者决不可弄虚作假,更不可循私狂法。对像接受贿赂的阜阳的两位工商所副所长,要依法惩处,杜绝职务犯罪。对像虚报情况制造假卷宗的人,他们如此严重缺少诚信,是与公务员的身份南辕北辙,也不宜仍然戴着公务员的帽子,继续留在执法监督的位子上。社会要讲诚信,首先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讲诚信,不能制假造假,不能以假护假。我想,当许多地方政府都真正成为诚信政府的时候,假就不会越打越多,而只会越打越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