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大幅降低部分抗感染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30%。这是历次降价措施中降幅最大的一次。
降低药价是减轻国家负担、解决看病难的有效措施,挤净药费中的
水分是减少就医开支的最简捷途径。我们欣慰地看到国家再次“出手”降价。显然,这对于抑制虚高药价、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实,为了降低药品价格,政府也曾多次“出手”抑制虚高药价。2003年12月22日,《关于改进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正式下发。根据医药销售额和利润额位居全国第一位的浙江省物价局的测算,此项政策实施之后,该省医疗机构的平均购销差率将由顺加作价前的60%以上降到30%左右。
然而,有一个严峻的事实我们必须承认,那就是政府部门一次又一次的降价决定并没有给虚高的药品市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
当前,各方面反映药价“虚高”,其具体表现为流通环节差价过大,购销中存在大折扣、高回扣等方面的问题。在这一点上,虽然政府采取了医院药品招标采购、降低最高零售价等一系列措施,使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现行医疗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以及医疗保险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特别是医疗机构在目前医、药不分,以药补医的体制下追求购销差率的最大化的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众所周知,药品是一种特殊性商品。医疗市场也因其特殊性使得自身很难实现完全理想化的竞争性市场模式。但换个角度一看,药品归根结底还是一种商品,商品的问题终究要回归到市场中解决。我们绝不能因为其特殊性去完全依靠“行政的手”,而抛弃“市场的手”。
时下,一些城市相继出现了平价药店,很多平价药店开业时就宣布药价降幅高达40%、50%以上。那么,在如此惊人的降幅下,平价药店的经营者依然能够从中获取足够的利润,原因何在?秘方只有一个:理顺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砍掉中间环节,直接从生产厂家手中进货。
让人高兴的是,北京的一些药店还尝试着请消费者自定药价,并依照消费者自定的价格执行柜台销售。其实,“药价定多少,消费者说了算”的秘方也很简单,那就是直接进货,从药品流通环节中控制降价主动权。
在根治药价问题上,行政手段可能会有效,但效果毕竟是短暂的,也是有限的。从本质上讲,市场手段更为必要,也是真正的治本良策。企图绕过或放弃“市场的手”的行为就只能是隔靴搔痒,难以治本。

